• 危险人物导演剪辑版
危险人物导演剪辑版

危险人物导演剪辑版

主演:
刘玉玲 Lucy Liu,梅尔·吉布森 Mel Gibson,比尔·杜克 Bill Duke
备注:
BD高清
类型:
动作片 剧情,动作,惊悚,犯罪
导演:
布莱恩·海尔格兰德
年代:
2006
地区:
美国
更新:
2024-03-31 11:52
简介:
主人公波特是黑道人物,成为黑吃黑的牺牲品。当然,他有自己的原则,属于邪中有正的人物。他的同伙想杀了他,把他的钱据为己有,还偷走了他的妻子。为了找回尊严,拿回应得的7万美元,波特大开杀戒。幕后花絮:影片于1997年9月17日开拍,之所以选择芝加哥,是因为主创人员不希望影.....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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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人物导演剪辑版剧情简介
主人公波特是黑道人物,成为黑吃黑的牺牲品。当然,他有自己的原则,属于邪中有正的人物。他的同伙想杀了他,把他的钱据为己有,还偷走了他的妻子。为了找回尊严,拿回应得的7万美元,波特大开杀戒。幕后花絮:影片于1997年9月17日开拍,之所以选择芝加哥,是因为主创人员不希望影片背景中的建筑具有金属光泽的时尚风格,只要是冷灰色就可以了。而且,影片中的时代、人物、小巷,都有一种苍凉衰败的样子。用导演布莱恩·海尔格兰的话说,它有一种粗糙的质感和黑白电影的特殊风格。电影中的日期很模糊,地点也不确定。你不会注意到40年代之后的建筑,89年之后的汽车风格,摄影指导Ericson Core为了传达故事,故意将色彩饱和度降到最低。同时,影片中还潜伏着一种黑色幽默。梅尔·吉布森的性格直爽,不随便笑,态度认真,所有的纠葛、无端的错误、故意的麻烦都发生在他身边。为了尽可能去除城市的色彩,剧组使用了大量的棕色颜料,每天早上开拍前,都有油漆工准备把街道上的红色痕迹涂上颜色。花絮:在导演布莱恩·海尔格兰退出拍摄后,影片的30%被重拍。重拍被推迟了整整一年,因为梅尔·吉布森正在拍摄《致命武器4》。·当影片在澳大利亚上映时,口号从“为坏人做好准备”改为“为坏人欢呼”,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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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短评
算不上评论,一肚子牢骚罢了。
1
稍微有点儿电影研究劲儿的人大概都知道这部电影和《The Hunter》间千丝万缕的关系。(绝对他·妈·的不是改编——从结果上讲)对于原作读者来说,在没看到电影前唯一可以拿来嚼吧嚼吧的大概也就只有演员的选择了。
但是,有多少观众能想到这个人会是梅尔·吉布森?
2
选择梅尔·吉布森为什么是个错误?
因为一开始这就是错的。
电影的第一场戏是梅尔·吉布森饰演的波特一个人走过乔治华盛顿大桥。路上无行人,波特表情僵硬地走过人行道,旁白和最后的枪声点出故事的主题:背叛和复仇。这场戏很短。但如果你读过原作的话,那些神秘的用荧光笔涂写的记号自会在你头脑中的黑夜闪现。
那个波特脚部运动的特写显然是在应对原作中对乔治华盛顿大桥的描写。不同的是,原作中桥在狂风肆虐下瑟瑟发抖,而电影中则是透过波特脚下铁格子中闪过的哈德逊河来制造吊桥的晃动感。至于哪个好?见仁见智吧。真正的问题是:在这场戏的第一个,也是最好的镜头里,梅尔·吉布森贡献的是一双脚,一双裹着皮鞋的脚。我知道有的演员可以靠一个器官演戏,比如梁朝伟的眼睛,亨弗莱·鲍嘉的嘴角,或者漂亮女演员的某个部分。
但……靠双脚演戏?至少男演员里我没听说过。
可悲的是,除了这双脚,梅尔·吉布森在这场戏里再无建树。这里本应该有白领女性对他投去饥渴与畏惧的目光,有小白脸被主角骂得气急败坏,有对那身不羁装扮的仔细描述……但结果是什么都没有。观众唯一能够注意到的只剩下波特脸部犹如痉挛般的表情,以及左手袖子上小小的对原作的敬意。
梅尔是个好演员吗?我想是。
梅尔是个坏家伙吗?我想不是。
所以他演不好波特——或者说,帕克。
3
抢乞丐钱这场戏绝对是个蠢主意。
对于所有自居文明的现代人而言,抢乞丐钱绝称不上什么光彩的事,甚至可说是一种暴行。于是导演屁颠屁颠地让波特跑去给了那自大的乞丐一下,然后他就变成大坏蛋……
蠢就蠢在这儿。
波特自然应该是个恶人,但他不是小流氓,而是无情的野兽:快速,有效,干净,吞噬一切。
4
路边小饭店骗烟本应是一场很见功力且有趣的戏。导演大概是出于时间上的考虑,删减了原作大部分内容,并做了些小修改。
结果证明,这还是一着下棋。
原作中这一段的重点既不是主角的吝啬,也不是如何骗到万宝路,而是男人的魅力。如果导演聪明一些的话,他就应该留下女招待是如何对主角卖弄风情展示胸姿的情节,而不是把镜头对准主角如何拿走那两分钱硬币。事实上,这场戏本应可以弥补之前大桥上缺失的那些关键情节,但导演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而在这个罪恶故事里,波特,或者说帕克的野性魅力是必需的,因为这是他野兽本质的最初表露。
5
如你我所知,一个犯罪者要赚钱,通常只有五种手段:偷抢拐骗,还有杀。而在这五种手段里,偷和骗是最为高明的。
原作里,帕克骗财。
电影里,波特偷包。
但偷也分几等。对严防死守下的世间珍宝下手者,我们叫他雅贼或神偷。对擦肩行人口袋里的钱包下手者,我们又该叫他什么?至少不会是个敬称。
显然,我不能说在大街上找个和自己相似的人,偷来钱包,用别人的信用卡四处挥霍,最后把买来的金表换成现钱是个坏主意。但和用一杆笔一张空白驾照四处行骗比起来,这样的手法是不是有点儿索然无味?
6
之后?
嗯……我想那已经是另一个故事了。于我而言,那些情节加起来也比不上DVD花絮里唐西湖老师的一句话。如果一定要找个购买本片蓝光的理由的话,那我想这个小纪录片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
7
胡言乱语?我想是的。
请忘记上面那些偏见,愉快地享受电影吧。
我发誓这他妈的都是我的肺腑之言。